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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流程3 相关税费
日期:20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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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房屋交易有关的税费规定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
 
     买卖房屋买家除房屋基价外,还须交纳以下费用

     一、 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二、 契税:为房价的4%(由税务局收取);
 
     三、 房屋买卖手续费: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
 
     四、 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做公证则可免收)。(由公证处收取);
 
     五、 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六、 委托办理产权手续费:为房价的0.3%。(被委托单位收取);
 
     七、 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太原市规定及房屋的特殊情况收取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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