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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在持续快速增长,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不断明显增加,但是, 人多地少是我的基本国情。为了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经济既好又快地发展,我们必须节约集约用地。 笔者在山西省泽州县调查时发现,该县土地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该县的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用地现状勘忧,部分村庄在宅基地资源严重浪费,如何强化宅基地管理成为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泽州县农村空闲宅基地的现状 泽州县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县域东西宽 62.75 公里,南北长 58.85 公里,总面积 2023 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 1328.4 平方公里,丘陵面积 577.9 平方公里,平原面积 116.7 平方公里。辖 14 镇 3 乡, 633 个行政村, 14 万户, 52.6 万口人,其中农业人口 45.4 万, 耕地面积 72.5 万亩,人均耕地面积 1.42 亩。改革开放以来,泽州县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 2004 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 57.5 亿元 , 在全省排第 7 位;财政总收入达到 5.52 亿元 , 在全省排第 15 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848 元,在全省排第 14 位。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该县农民的建房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漂亮整齐的新房,一幢幢拨地而起。但是,大多数农村的新房都修在交通便利的村庄外围,这样就造成了诸多的“烂心村”、“空心村”。据调查,全县有300多个村存在空心村现象,在新村建设上布置零乱,如同“散棋子”。在建房选址由“风水”定位或向“交通沿线”靠拢,没有统一规划。这样村庄四周新房林立,内部宅基地大多空闲,造成大量的土地闲置、浪费。在新房建设上,突出地表现在空闲地单家独户建房,虽建筑面积仅有100多平方米,但前有道路,后有杂屋,侧有猪圈、厕所,四周还要留出空隙、通道,在部分乡村一般人家连同房子占地面积都有200多平方米,有的甚至超过800平方米。2006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怀文在该县调研时,针对该县部分村庄建设用地浪费严重的现象指出:新农村建设需要土地资源保障,但浪费土地资源的新农村一定建设不好,只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新农村建设才能少走弯路,真正取得成效。 二、农村大量空闲宅基地的原因分析 一是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老村庄因无统一规划,宅基布局乱,房屋间隙小,出路狭窄。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农民相信“出门冲墙,心灰意凉”、“厕所对厨房,倒霉不吉祥”等封建信条,尊奉“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训,或听信风水先生“宅大进财,路宽出官”的胡言乱语,纷纷向村外寻求“风水宝地”。加之富裕起来的农民,为求宽敞、讲美观、图方便,就舍弃老宅破屋,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以满足自己摆阔气、高人一等或“想致富,临公路”的狭隘心理,结果纷纷在村庄道路出口旁修房,导致东边六七家,西边八九户,村中空闲一大片。 二是村镇规划不完善。一些地方长期不搞村镇规划,或在规划中不讲科学,只注重新房要整齐划一,而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加上建房时缺乏长远眼光,住宅设计不合理,给采光、通风、排水等留下隐患,致使房屋更新换代速度快。于是,新房越建越多,被闲置的旧宅基地随之不断扩大。 三是节约用地意识不强。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买卖。但由于宣传贯彻不到位,造成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Page] 四是审批制度不健全。许多土地执法人员由于法律意识不强,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不是依照《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事,而是丧失原则,滥用职权,随意审批,致使一些有钱大户买通干部挑地乱建房,头面人物仗势欺人霸地多建房,平民百姓请客送礼争地抢建房,造成住宅用地管理的失控。 五是旧宅基地纠纷多。一些农民的旧宅基地,或是祖传下来的,或是与人串换的,大都很不规则,因采光、通风、排水、出路等实际问题,很容易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造成人际关系难以相处。翻建新房时,高了惹人闲言,遭人记恨;低了对已不利,心里别扭。倒不如弃旧图新,在村外找处新宅基地建房,省心省事,悠闲自得。 六是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土地管理法规对农村建房用地的处罚规定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处以罚款,拆除违法建筑制止违法用地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但真正执行起来却相当困难,当前农民盖房,几天就可以封顶,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等走完程序,将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房子早已盖好了,人也住进去了,一旦拆除,便会激化矛盾。况且,从理论上讲,法院管的是全社会的不平事,一个县就那么三五十人,“火上房”的事还顾不过来呢,哪还顾得上土地违法这种“不疼不痒”的事情。 农村宅基地不断扩大,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这样,一方面是乡村闲置土地星罗棋布“晒太阳”,另一方面,急需建房农户又无用地指标。
三、治理“空心村”的对策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 ,在农村走访,村干部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这不仅反映了农村干部的工作已从原来的“征粮讨帐管绝育”转变到了管理宅基地上,更说明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难度。如何让“空心村”实起来,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2007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该厅厅长张怀文就农村“空心村”问题,要求全省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大兴调研之风,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把 “空心村”变为不浪费土地资源的新农村。我国农村居民点多是自然形成的,其特点为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宅院规模大,结构松散,难以集中进行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对“空心村”进行全面整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笔者认为,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把近期建设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从而逐步遏制农村空闲宅基地不断扩大的趋势,为全面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宣传,立足源头治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工具,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严格按照法规所规定的宅基地审批条件和标准来规范我镇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和标准,坚持“两图一表”、“指标控制”等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村民违法建房的查处力度,立足源头治理,要建立乡村土地违法监督网络,加大巡回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违法建房户,要及时查明情况,做出处理,该拆除的立即申请法院坚决予以强制执行,以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是严格执法,制止农村违法建筑。要健全审批制度。国土职能部门与村委会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用地审批制度,严格执法,按章办事,本着“先批后建”的原则,对未经审批强行占地建房者,依法从严处理。在执法上,各县应成立由国土、公安、法院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明确指挥领导,统一调动,统一指挥。对初期的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恢复地貌,中止其违法行为,而后再按行政执法程序予以处理。如果是国土管理人员批“人情地”、“关系地”所致,则必须对该人员实行行政纪律处分,并拆除非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果是村民因经济利益或迷信“风水”所致,则要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对于“空心村”地段,农民一户多基的用地,老宅基地必须还耕或让与他人建房,对于超过限额的用地必须拆除。[Page] 三是因地制宜开发改造旧宅基地。对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可实行整村改造,将村庄圈定在一定范围内,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标准的原则,建设农村住宅楼,使农民居住方式逐步由庭院式向多层公寓式楼房发展。对于经济基础欠发达的村庄或自然村可以实行规模般迁、小庄向大村集中,并鼓励村民在建房时或修建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公益事业时,利用村内的旧宅基地,逐步把旧村变新村。 四是实行有偿使用。在不违背《宪法》、《土地法》和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按照每户只能有一处标准住宅的原则,对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按宅收费,以质论价,多占多交”。然后再以补偿金的形式返还给农户,让少占的得到补偿,多占的人出钱,利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以遏制农村宅基地不断扩大的趋势。
作者:邢云鹏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