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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链接,一步跨越50年 ■ 2005年10月,时任山西省代省长的于幼军赴同煤集团进行调研。山西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听了于省长视察同煤集团的汇报后,又专门听取了山西省建设厅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详细汇报,并亲赴同煤集团棚户区进行了调研。并指出,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千万万矿工兄弟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全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具体实践。要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把这项工程规划好、建设好。 ■ 2005年底,山西省委在制定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用5年的时间新建住宅面积614万平方米,基本上把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全部改造为新的住宅小区,让9.5万户家庭、26万名矿工住进新楼房。山西省政府根据省委的《建议》,将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了《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2006年承诺为群众办好的12件实事之一。 ■ 2006年1月4日,上任不久的于幼军省长冒着风雪严寒,再次前往同煤集团进行专题调研。当他走进退休矿工马长生多年住的“窝棚”时,被眼前破旧、简陋的干打垒深深触动着。他对随行的地方和企业的领导干部们十分动情地说:“如果我们对棚户区问题再不加以解决,我们就对不起工人兄弟,就不配叫共产党人。所以,无论有多大的困难,也要让他们住上新楼,再也不能让矿工住棚户区了!” ■ 2006年1月20日,山西省副省长宋北杉代表山西省政府,分别与太原、大同、阳泉、晋中、长治、晋城等6市政府签订了《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制签订以后,各相关市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各自情况落实扶持政策,并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落实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目标的考核。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太原市市长张兵生先后多次到西山煤电集团现场办公,指导、协调棚户区改造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大同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了最佳的外部环境。 ■ 2006年1月25日上午,山西焦煤集团召集各子公司煤矿的负责人,并邀请太原市房地局分管领导等共同商讨棚户区改造方案。据了解,在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启动以前的几年中,山西焦煤集团已采取措施相继改善了1万户职工的住房条件。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杜复新表示,决定用三年的时间,把整个山西焦煤集团2万户的棚户区改造完毕,让棚户区职工住上安全舒适的新房,真正落实省委、省政府这个重大决策,为广大矿工办一件好事。 ■ 2006年2月于幼军省长专程到大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采取古城保护、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工矿区提升“四路并进”推进大同市城市改造的思路,并当场决定将大同作为全省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试点,并给予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 2006年,我省列入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有:同煤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阳煤集团公司、潞安煤业集团公司、晋煤集团公司。省建设厅要求各有关市由市长牵头,于2006年2月15日前成立“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组。”2006年3月15日前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工作,确保200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95万平方米全部开工。 ■ 2006年3月28日,省政协副主席吕日周在忻州市调研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他强调,棚户区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的重大体现,是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的一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的高度,全力以赴、不折不扣的搞好此项工作。副市长王学英汇报工作,省建设厅副厅长任在刚陪同调研。[Page] ■ 2006年4月17日,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亲自赴大同主持“同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的启动仪式。从此,这项惠及三晋千千万万煤矿产业工人的民心工程就此正式拉开了序幕! ■ 2006年4月30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意见》的8号文件。并出台意见附件:1、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2、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基金。文件从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与组织实施、建设标准与补偿安置政策、扶持政策与建设资金筹集、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 2006年5月11日,山西省正式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就山西省目前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运作方式、建设标准及补偿安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和规定。为确保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制的顺利完成,山西省还建立了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月报、通报制度。 ■ 2006年7月7日上午,在震耳的鞭炮声中,由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大同市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的棚户区四小区的14栋住宅楼主体封顶。这也是2006年开工的“两区”改造工程中,第一批完成主体建设任务的工程。据悉,2006年大同市开工建设的“两区”改造工程共计有377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达150多万平方米,住宅总数达20900户。按指挥部要求,预计将于2006年10月底完工交付使用。 ■ 2006年10月24日下午,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汇报会在太原召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潞安集团等大型煤矿以及临汾、大同、阳泉等市就各地棚户区改造进展进行了情况汇报和经验交流。省建设厅就全省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整体情况做了通报。副省长宋北杉出席并讲话。宋北杉指出:“改造工程要搞好规划设计,提高小区建设品位;要充分利用原有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加强拆迁管理,切实解决棚户区住户的拆迁安置问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 200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143.92万平方米,18621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8.62%和109.66%;拆除棚户面积14.26万平方米,5219户(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32.2%和35.1%;投资72397.81万元。各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为:同煤集团开工77万平方米,10026套(户),投入资金42700万元;焦煤集团中,西山煤电集团拆除棚户房5.39万平方米,1321户(套);开工22.06万平方米,3176套(户);投入资金7973.43万元;汾西矿业集团目标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阳煤集团拆除棚户房5.69万平方米,2931户(套),开工38.8万平方米,4526套(户),投入资金20626.78万元,竣工3.98万平方米,409套(户),潞安矿业集团拆除棚户房0.14万平方米,270套(户),拆迁任务全部完成,开工1.74万平方米,196套(户);晋煤集团拆除棚户房2.59万平方米,510户(套),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开工3.2万平方米,510套(户),完成投资200万元。 ■ 2006年11月24日,针对当前一些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住宅户型偏大的问题,省建设厅下发通知,对棚户区改造住宅户型建设标准进行了严格控制: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户型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的比例必须达到总户数的70%以上,户型建筑面积71-80平方米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户数的10%,最大户型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 ■ 山西省建设厅厅长王茂设,在2007年春节前夕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上讲道,根据规划,山西省"十一"期间将加快改造矿工棚户区,新建住宅面积将超过600万平方米,把全省矿工棚户区改造为新的住宅小区。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工程。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51.5%,有5.2万人住进新楼房;沉陷区综合治理开工建筑面积226万平方米,维修加固和货币补偿141万平方米,使25万职工及家属受益;安康居住工程竣工面积655.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131%,20.4万人改善了住房条件。[Page] ■ 2007年2月,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现场会,回顾总结去年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省长于幼军指出,去年山西省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力度大、启动快、效果好,短短 200多天的时间,数百座楼房拔地而起,数万矿工喜迁新居。为了使更多的矿工兄弟尽快搬进新区新楼房,要加快推进建设步伐,确保2008年前全部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改和治沉任务。 事件链接: ■关心群众太原市举行“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 日前太原市举行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计划用3至5年的时间改造完成全市城市居民棚户区。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申维辰对全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生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荣怀,市政协主席姬和平,市委常委、秘书长张贵元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明主持会议。张兵生代表市政府与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政府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市有关部门和城区负责人在动员会上就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先后发言。同日,太原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领导组正式成立。 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有1.5万户、19.4万群众居住在棚户区内,改善这些市民的居住条件已成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的重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于幼军为我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专门进行了数天的考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申维辰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生多次现场调研并亲自率团在长春、沈阳进行专题考察。为加强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成立了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领导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生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耿彦波任副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明任常务副组长,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 张兵生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各区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张兵生强调,实施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城市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加强规划编制,做好资金筹集,强化政策扶持,搞好拆迁安置,保证工程质量,抓好拆迁信访。 申维辰在动员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周密、准备充分。申维辰指出,一定要高度重视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太原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之一,在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表现最显著、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差异性问题。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太原,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是自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新太原建设的首善之举;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致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实践。申维辰指出,一定要高起点规划,确保城市片区改造在基础配套建设和建筑风格设计上双到位,真正体现出城市发展的长远眼光、适应城市发展的未来需求和新太原建设的新特色;确保居民生活环境诸条件的一次性到位,建设文明、安全、舒适、方便的居民生活小区;确保历史文脉保护要一次性到位,改造工作中涉及历史文脉的建筑要进行研究、修复、展示等工作,建设与保护要有机协调,切实为文化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申维辰要求,全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工作一定要实现高水平运作。各区各部门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协调配合,要充满科学与智慧地做、要满怀感情地做、要廉洁自律地做,同心同德,克服困难,把好事办好,要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绝大多数城市棚户区居民满意,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Page] ■三城区率先启动棚户区改造 我市将利用3至5年时间,拆除棚户区建筑269.2万平方米新建住房约65212套,建筑面积约423.9万平方米。 市长张兵生说,实施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是实现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赢”。要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率为宗旨,力争在3到5年内,彻底改变城市面貌。 据了解,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试点,将主要针对城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设施不配套、交通不便利、安全隐患大、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区、简易楼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状楼进行改造。 ■城市居民棚户区咋改造? 近日,太原市出台《关于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对棚户区改造期间新建住宅的套型标准、功能质量,以及改造过程中拆迁安置、文物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新建住宅为小户型 棚户区改造将按照规划整片开发,不留死面,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道路、排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绿化、照明等基础建设和学校等装配设施将按照规划同步建设。新建棚户区改造按照用房既要符合国家现代住房套型面积规定及比例要求,又要考虑棚户区居民实际,新建住宅建筑面积45~70平米的小户型。 物业管理实现智能化 新建小区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结水、节材、节地和环保标准,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实现水、电、气、热四表出户,具备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按量收费的条件。应用垃圾处理、雨水收集、污水处理和中水回收技术,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应用计算机、通信、网络、自动化控制技术,实现物业管理智能化。 凡按照城市规划不宜建设住宅的棚户区,原则上实施异地安置改造,拆迁腾出的用地应优先规划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和道路微循环改造。 优先安置最低收入家庭 对于改造范围内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将按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置。对棚户区内直管公房和单位产权房,原则上应先行购买房屋产权,后进行拆迁改造。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被拆迁人将适当给予奖金、优先安置、优先回迁等奖励。跨类施行异地安置的,将合理增加安置面积,按拆迁先后顺序在应安置的户型内依次选房,免收层次和朝向差价,子女入学可按原居住区学区入学对待。 原样维修整治文物古迹 对于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将进行原样维修整治,棚户区范围内个别分散的文物古迹经批准可实行异地原样恢复重建。同时,规划控制地带内新建的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建筑相协调。老城保护区域内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四合院等,可实行经营权有偿转让,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 政府购建老年公寓 在棚户区改造期间,政府将购建廉租房、建设老年公寓,优先安置棚户区改造中符合廉租房和老年公寓安置政策的人员。此外,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对特困户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山西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 省长于幼军要求 2008年前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改和治沉工作。 近日,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现场会,回顾总结去年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省长于幼军指出,去年山西省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力度大、启动快、效果好,短短 200多天的时间,数百座楼房拔地而起,数万矿工喜迁新居。为了使更多的矿工兄弟尽快搬进新区新楼房,要加快推进建设步伐,确保2008年前全部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改和治沉任务。 [Page] 于幼军指出,煤矿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是涉及广大煤矿职工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本着对地区发展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坚持领导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形成推进工作、为民造福的强大合力。各市要担负起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市、县配套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的,党政企干部不准申请出国考察、不准购买小汽车,要压减接待费用,千方百计确保资金配套到位。要加强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切实保证资金的科学合理利用,省财政厅、审计厅要加大检查和督促力度。各大煤矿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实施主体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改造治理顺利推进。 于幼军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的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区发展规划、城市功能分区、产业结构调整、居民就业、社会治安等问题,把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确保小区的功能和建设质量。 ■山西省建设厅:年底前煤矿棚户区买房办法将公示 年底前,有一部分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交付使用,凡涉及住房分配的煤矿企业,制定的棚户区选房购房具体办法,新建住房地点、面积、户型等情况都要进行公示,保证棚户区住户平稳入住。 省建设厅要求切实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质量。年底前,部分新建住房要交付使用,各市要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为棚户区矿工和家属建设满意房、放心房;涉及住房分配的煤矿企业,制定的棚户区选房、购房具体办法经棚户区领导组审查后公示,新建住房地点、面积、户型等情况也要公示,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棚户区住户平稳入住。 国内键接: ■国务院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 曾培炎强调: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改善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国务院于近日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 曾培炎在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大连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陪同下,来到大连中山区春山旧区,考察棚户区群众的生活情况。在华山街,曾培炎走进下岗职工葛行春家的简易房。在交谈中,详细了解了他们家的收入、就业和住房困难情况,仔细察看了简陋的破损房屋。接着,曾培炎又走进一间外来务工群众的租住屋,听取了群众对住宿及自来水、公共厕所等问题的意见。 他强调: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矿区规划,把居民住房改造与矿区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拆迁总规模中,优先满足棚户区拆迁的需要。分清轻重缓急,首先改造危险住房。 二是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要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对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要引导企业进行开发重建;对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政府应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Page] 三是省级负责、中央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主要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做好工作。国家将对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适当的支持。 四是个人出资、国家帮助。棚户区住房的拆迁安置,原则上要执行房改政策,个人合理承担建设成本。同时要考虑资源枯竭型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实际困难,政府适当给予补助,保证棚户区群众能够买得起或租得起住房。 曾培炎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东北三省各级政府、中央下放地方煤炭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确保新建房屋工程质量。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征地补偿和拆迁管理,切实把好事办好,务求取得新的进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加快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 目前,济南旧城区内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指城区二环路以内城市国有土地上低洼易涝、基础设施严重不配套的平房、简易房、危险房集中的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96万平方米。这些棚户区大都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破旧,低矮潮湿,拥挤不堪,环境脏乱,排水不畅,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极为不便,加快改造刻不容缓。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保障群众居住权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更大程度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推进和谐济南建设。 ■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开工 长春市棚户区百万平方米回迁房和两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工程开工仪式在二道区八里堡远达地块棚户区改造现场举行。该省领导王珉、韩长赋、李申学、牛海军、李润璞,市领导崔杰、祝业精、钱万成、李发锁等出席开工仪式并为工程奠基。该工程标志着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了解,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项目共计19个,建设回迁房建筑面积170万平方米。其中2006年启动建设项目16个,当年已竣工项目1个,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今年续建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现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远达大街(二)地块棚户区项目是长春市远近闻名的“八里堡棚户区”。也是全市棚户区改造中面积最大的工程。该项目东至远达大街,西至伊通河、南至东荣大路、北至北环城路。项目拆迁整理土地面积133万平方米,规划占地面积107万平方米,区域内人口密度大,建筑年代久远,房屋陈旧,环境脏乱差,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生活配套设施不健全。此次拆迁拆除居民住宅5800户,公企单位30余家,拆除各类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居民房屋3O万平方米,拆除公企单位房屋40万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50万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拆迁改造后,将为被拆迁居民提供回迁住宅及廉租房建设用地13.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安置回迁居民及廉租房居民2206户。同时为城市倒出道路、绿地及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3公顷。小区建成后将成为长春市东北部的一个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雅,服务功能健全的大型居民生活社区。回迁住宅及廉租房建设用地南起东荣大路,北至乾安路,东起广德街,西至河堤路,占地面积13.8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廉租房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公建面积3.5万平方米,并配置符合规划要求的各类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全部建筑均为多层节能住宅。[Page] ■辽宁棚户区:大改造 新生活 棚户区房屋的共同特征是:房屋建筑面积小,建筑密度大,建筑标准低,居住人口密度大。目前几乎全是危房险房,户区内普遍没有排水、供暖、供气设施,卫生条件极差。棚户区,成为城市肌体上一片难以抚平的伤疤。 2005年,辽宁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拉开帷幕,当地政府力图让这片土地上关于棚户区的几十年的光荣和耻辱,都永远地成为历史。 两年过去了。当年的承诺已经兑现:截至2006年12月,辽宁全省14个市共改造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1212万平方米,改善了34.5万户、120万人的住房条件,提前一年超额完成预定任务。 “拆迁、上楼”,成了辽宁棚户区居民这两年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拆迁,历来被称作“天下第一难”的事,在这个简单的词语背后,隐藏的是敏感的利益冲突与均衡,牵涉的是情感波动和财富分配。棚户区居民大多是困难群体,以抚顺市为例,其棚户区内的低保户近12万人,占到全市低保户人口的67.2%;而在辽宁全省,则有40%左右的居民属于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无钱上楼、信息闭塞无法理解政策、房产权多次转移造成的责任模糊,以及因历史原因积淀起来的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影响全局。如何在沉重历史包袱下寻找到解决难题的途径,对辽宁这个老工业省份而言,是一场艰巨考验。 拆迁政策的制定在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棚户区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辽宁省政府经过调研与测算,制定了比经济适用住房更加优惠的政策。免缴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地方政府有权决定的15项行政事业收费,对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予以减收。各市结合地方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拆迁安置的具体规定。 ■阜新市棚户区改造 阜新市棚户区在整个辽宁省具有典型性。全市棚户区总面积为387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283万平方米。阜新市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房屋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占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27%。涉及居民81820户、 22.66万人。2005年初,阜新市启动了城南、高德、平西、新邱四片棚户区改造工程,截止到2006年5月底,已完成221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回迁楼开工面积230万平方米,占计划的82%;竣工35万平方米,安置拆迁居民8372户;2006年底,有85%的被拆迁居民顺利回迁。 阜新市棚户区户数占市区总户数的28.68%,人口占市区总人口的28.98%。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占棚户区总户数比例的高达75%。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群体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明显改善,反而因下岗失业而被日益边缘化。棚户区改造前,棚户区居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27平方米,人均9.7平方米,其中,低保户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2.2平方米,人均7.4平方米;改造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50多平方米,人均达16.7平方米,已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居住水平。在对棚户居民进行回迁住房安置时,阜新市规定原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20元结算结构差价,合理超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650元购买,超过合理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100元购买,从而使绝大多数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众,经过棚户区改造之后,不仅改善了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拥有了价值数万元的房屋资产,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以在棚户区改造前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的三口之家为例,按照同地段商品房每平方米1600元的市场价格计算,这户居民只需支付2.32万元,就可以获得一套价值8.32万元、面积为52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按照同样的方法计算,这户居民支付3.64万元后,就可以获得一套价值10.24万元、面积为64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Page] ■想说爱你不容易——上海的棚户区 上世纪90年代,随着上海房地产开发的加速,棚户区开始得到了根本的解决。最大的“潘家湾”、“谭子湾”地区被完全改建为中远两湾城,一举成为上海最高尚的社区之一。虹口最大的虹镇棚户区也被部分改建为瑞虹新城。现在上海内环线以内中心城区的棚户区仅存一些零星的地段,大规模的棚户区已基本被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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