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县: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总面积中—中小户型不得低于七成,严格控制两个70%,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这是我省各市、县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重点。11月22日,省建设厅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市、县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公布及报备工作,今后,各市、县要将规划内容特别是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中。 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县在进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时要充分考虑普通居民的生活成本和居民成本。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量的70%;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不得低于70%。 另外,在进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时,各市、县要科学确定规划期住房建设总量,住宅建设总量不仅包括总面积和总套数的概念,还应包含各类住房,尤其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分类、套型指标。 截至9月底,全国许多地级以上城市、县(县级市)没有按期公布住房建设规划,一些城市已公布的住房建设规划在明确住房建设布局、分解落实结构比例等方面还有待完善。根据我省情况,省建设厅要求,在12月20日前,我省尚没有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公布及报备工作的各市、县,必须完成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