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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划定一定档次 首次购房按揭“槛”欲提高
日期:2005年03月29日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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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起执行的关于“购房者的必需房屋不得拍卖低债”的司法解释,在银行界、法律界以及广大的市民间掀起了巨大波澜。多名接受采访的银行界人士预计,今年出现恶意欠贷的现象将增多,银行将根据情况采取防范应对的措施,其中不排除谨慎放贷甚至退出房贷市场,因此今后首次购房者申请按揭的门槛可能提高。
  
  新规:一套住房不可抵债

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六条明确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从字面上理解,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是指被执行人仅拥有一套住房。如果贷款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还款,代表债权人的银行通过人民法院只可以查封,但不能变卖抵债。那么,欠款者仍可以居住其中,银行对此将无计可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个人房贷负责人杨立对记者说。

杨同时向记者透露,这无疑将刺激恶意欠贷者的潜在意识,银行信贷风险必然会增加。据了解,接近年底,不少房贷恶意欠供者已主动交上了欠款。因为在旧规的情况下,银行将根据情况把欠供者告上法庭,并查封、拍卖抵押房,所以欠供者为避免此种情况,在年底前将欠款还上。而在新的一年中,这部分欠供者将利用新规的漏洞而恶意拖欠。

  银行:紧缩甚至停止房贷

面对无法估计的风险,各大小银行都开始针对新规制定新的防范应对措施。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透露,部分银行已经采取了紧缩房贷甚至停止房贷的措施,但多数银行还在观望中,不过贷款门槛的提高已经成了银行防范风险的必须手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个人部负责人林超指出,现在银行的房贷依然还在照旧,但一旦发现恶意欠贷增多,银行的房贷政策肯定会紧缩,甚至停止放贷。

据了解,房贷门槛的提高,特别是对初次购房者审核案件的提高似乎成为银行防范风险的主要应对措施。某商业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该行初步形成了新的房贷政策,对6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者(大部分是初次置业并还款能力不强)一律停止放贷。60~80平米以内的购房者谨慎放贷,80平米特别是10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则宽松放贷。另外,提高首次付款比例也纳入了银行考虑的措施之一。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个人房贷负责人杨立指出,如果一旦形成这样的局面,将会对很多未购房者造成极大的不公平,因为银行为防范风险谨慎房贷甚至停止房贷,要购房的市民将无钱可贷,甚至会形成贫富分化进一步拉大的可能。

  争议:“最低标准”难界定

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对此,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敏指出,在此条款中,“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究竟该如何界定,是依据人均最低居住面积去定,还是依据房屋实际价格确定,该司法解释都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导致法院很可能无法介定而不对超出生活必需的房屋变卖低债。

另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个人部负责人林超还表示,这给银行也带来了举证的困难,银行如何去介定欠款者是否拥有两套住房,是否具有消费能力去租房?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个人房贷负责人杨立表示,该“司法解释”尚有许多内容需要细化,比如说“必需”住房的面积是多少,政府或银行能不能给贷款人提供过渡时期的廉租房,提供廉租房后能不能处置抵押房等等。

他山之石

宁波:两套房抵押可贷款

受该司法解释影响,宁波银行放贷已经开始“嫌贫爱富”。一家商业银行针对明年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局面,要求宁波分行对现在已经具备执行条件的房屋尽快实施拍卖或者抵债,对已经提起诉讼的,要争取尽快结案进入执行程序。

据报道,宁波部分银行表示,不排除对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相对较弱的贷款人要求两套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现在最好是借款人拿两套房子做抵押,只贷一套的钱。”交行宁波分行表示,申请抵押贷款,借款除了用于抵押的房子,还必须有其他可供居住的房子。工行宁波分行现在对于拿自有房产做抵押申请消费贷款的借款人,也要求借款人有两套住宅。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则要求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子,其面积起码80平方米以上。

上海:贷款首付最低5万元

上海部分银行也表示,该行要求首付为30%,至少5万元。这样即便贷款人出现还款问题,银行也可以用这笔资金为其安排其他住所,满足生活必需要求,再处置抵押房产,不至于银行形成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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