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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已确定对循环经济模式的项目要优先供地。
在政府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后,国土部门将提前介入,为项目的立项、选址提供产业用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依据,确保项目的选址能一次完成,避免因选址不符合用地规划而重新选址的麻烦;同时,在我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合理编制工业项目用地供地方案,将产业是否符合循环经济条件作为一项指标,确保同等条件下循环经济模式的项目优先供地;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打击借新农村建设名义盲目大拆大建,侵占耕地的行为,另外将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引导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对于重点项目和鼓励类服务业等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而对不符合国家用地政策,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予供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