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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占用和毁坏绿地现象、设立家政服务信息平台……今日,太原市公布《创建宜居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年内,省城六城区将创建100个宜居社区;如被评为“宜居社区”,由太原市政府授予“宜居社区”牌匾。如验收不合格,15日内仍未达标,纪检监察部门将问责相关单位或责任人。
为给市民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六城区在对所辖社区全面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创建100个宜居社区。数量依次为,杏花岭区25个、迎泽区22个、万柏林区20个、小店区15个、尖草坪区13个、晋源区5个。
宜居社区的具体标准为,社区内摊点有序经营;院落内无乱涂写、乱张贴小广告;设立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一牌一栏一箱”;有专人负责市容环卫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贮体系;无占用和毁坏绿地、花木现象;无施工噪声扰民和烟尘污染现象;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乱吊挂等现象。
6月15日前,六城区对所辖社区进行初步验收,并将拟创建宜居社区的验收结果报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7月15日至7月31日,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领导组将对拟创建的100个宜居社区进行验收。
此次创建将采取百分制考核,每个社区总分100分,楼道内小广告清理彻底的给予加分奖励。验收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宜居社区”,由太原市政府授予“宜居社区”牌匾。如验收不达标的,将对相应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15日内达标,过期仍不达标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