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地产资讯 >> 物业管理

民宅商用:住宅楼内广开旅馆 小区治安暗藏隐忧
          
日期:2008年06月24日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袁剑锋

    “本来都是住宅楼,可楼内的小旅馆竟比普通民宅多,这些小旅馆造成小区人员混杂、卫生和治安环境非常差,居民们心里有很多担忧。”昨天,记者在火车站北的五龙口小区采访时,不少当地居民这样诉苦。
   
  老住户王先生讲,五龙口小区是3年前建成的回迁楼,由于紧邻火车站,很多人租下民房开起了小旅馆。伴随着居民楼内越来越多的小旅馆开业,普通居民就不能安生了,其中最烦心的是经常有陌生人半夜三更敲错房门,打扰休息不说,还令人提心吊胆。为此,一些居民不得不在自家大门上贴上“私宅勿扰”的纸条。记者查看小区内的3栋楼发现,小旅馆竟然比普通民宅还要多,几乎占到七成以上。
   
  居民们说,由于很多外来闲散人员都聚集在这种小旅馆,安全隐患重重,广告牌等也使小区显得不伦不类。记者注意到,虽然居民楼每个单元都安有单元门,但小旅馆为了招揽生意全天都不让关,安全防范存在隐患;而小区路边堆放的建筑、生活垃圾,看上去已经很长时间无人清理了,居民反映这是小旅馆频繁易主、装修的“后遗症”……
   
  对小区治安和生活环境,居民们都非常发愁。一位居民说,其实这些小旅馆大多数都手续不全,众人也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根本解决。记者就此现象咨询时,一位律师指出,居民楼中开旅馆是典型的民宅商用。《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据此,对这些侵入住宅楼的小旅馆,居民们除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外,还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责任编辑:
 
[打印] [关闭本页]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新闻
2008-03-18
2008-07-17
2008-07-16
2008-07-15
2008-07-15
2008-07-15
2008-07-15
2008-07-15
2008-07-15
2008-07-14
2008-07-14
2008-07-10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