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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迎泽区新街社区居民高先生,到小区金地物业公司交电费时,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原因是物业公司要求涨物业费,而居民们都不同意,所以物业就以不卖电的方式强迫居民交费。无独有偶,汇隆花园的王先生几天前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桥北社区的李女士因不同意物业涨价,曾被停电两个多月。
【居民投诉】“我们小区的金地物业公司突然提出要涨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平方米0.3元涨到0.6元。居民们都不同意涨价,物业就不卖给我们电,说是得把物业费交齐后才卖给我们。”新街社区居民高先生郁闷地说。“我们小区也有这种情况,前几天,因为居民不同意涨价,物业公司就挨家挨户通知,不交物业费就给我们停电。大家不以为然,没想到他们还真给几户停了电。”汇隆花园的王女士说。
【现场调查】6月21日,记者对桥北社区、新街社区和汇隆花园的居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居民们对物业公司这种强制收费方式表示不满。“前两天我去买电,物业说啥也不卖,协商了半天,最后只卖给我5元钱的电。物业费涨价可以和居民们商量,可他们凭啥限制我们用电啊?”桥北社区居民张女士气愤地说。“我们想直接到供电局交费,可工作人员说我们不是直供用户,买电必须经过物业,家里的电没剩多少了,停了电可该怎么办?”另一位居民发愁地说。
【结果反馈】不同意物业费提价,居民就真的不能买电了吗?如果物业不卖电,居民能否直接到供电局买电?针对居民的疑问,6月24日,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和太原市供电局。
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一名冯姓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绝对没有权力将电费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收取,更不能随意给居民停电。 太原市供电局客服咨询部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太原市居民区供电收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属于供电局直供用户的居民,可直接到供电局交费;另一种就是供电局直接将电路接到小区物业的总表上,居民各家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供电局只对物业公司的总表进行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