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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划定停车点 业主认为不方便出入与保安争执
          
日期:2008年07月01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佚名

     黄女士是南宁市长湖路中天世纪花园的业主。6月22日上午,她骑电动车被保安拦在小区门外,对方要求她按规定将电动车停到地下车库。黄女士认为停在车库不方便出入和充电,为此,她与保安发生争吵。

  6月22日下午,记者在中天世纪花园了解到,小区物业于6月15日发出通知,要求业主自20日起将单车、电动车停放到地下室临时指定停车点。通知还说,因车辆乱停放影响了小区环境,给业主出入带来了不便,同时阻碍了消防通道,在小区内骑车还有安全隐患等。黄女士认为,小区的卫生问题远比乱停放引发的环境问题更为严重,物业这么做是在舍本逐末。此外,通告没有经过大部分业主的同意。

  黄女士说,物业要求将单车、电动车统一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可以,但应该做好配套设施。事实上,地下停车场是用来停放汽车的。电动车若要充电,车主还要抱着电池回家充电才行,非常不方便。此外,电动车停放在自家门前比停在停车场安全得多,既然保安表示不能保证安全,这种做法就值得商榷。

  负责该小区管理的南宁市安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丁先生说,该小区属于中高档小区,电动车、单车乱停放会影响小区的形象。物业公司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小区的保值升值,也是为小区业主的利益着想。该规定的制订实施,没有必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

  丁先生表示,业主的单车、电动车统一停放是不收任何费用的,物业也安排人照看,但没有哪个小区能保证绝对安全。黄女士提出要将车扛回家保管,这是不顾其他人利益的表现。因为电梯的空间有限,如果扛车上去,高峰期势必影响他人出行,而且磕磕碰碰还会损坏公共财物。丁先生说,其实绝大部分业主是赞同物业的规定的,今后还将强化执行。

责任编辑:sxfc-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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