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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杨律师,请帮忙,急,叩谢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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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2005-12-27 10:09
杨律师,请帮忙,急,叩谢
  请问杨律师:已交定金,现想退房,这样一份购房单定金能全额退回吗?另外房产商的预售房许可证是假的

购屋临时证明单

订金:现金两万
附带约定:
1.买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补足定金    逾期者以弃权论,预缴定金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还。
2.买方应于2005年12月29日携带本证明单及预登记为产权名义人(单位)之身份证、户口本、印章及签约

应付款计人民币十五万贰仟元整驾临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逾期者视同违约,卖方不另催告,本证明单自然

作废,已付定金买方不得颇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违约之方,并愿无条件放弃先诉抗辨权。
3.上述房屋价即为实际成交价格,买方所付定金及其余房款均须取得卖方出具之证明,否则对卖方不生

效力。
4.买方如与业务代表有私授付给酬劳等均自负其责。
5.本证明单一式叁份,签约手续完妥后本证明单自然失效。

备注:
1.付款方式采用按揭方式。
2.办理房产证明时,所产生之税费按国家统一办理。
3.非卖方原因,定金不予退还。
4.公摊已告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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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8 07:27
如果能够确定预售许可证是假的,卖方没有预售资格,并且你交付定金时对方刻意隐瞒了这一点。就不应该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如果你交付定金时即知道情况,就不好主张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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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B2-20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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