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有无约束
永明律师你好:
我在丽华苑买了套房子,因为其没有产权证,所以找中介公司做为中间方签定了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出售方将所有原购房手续和交过的相关费用凭据交与我(买方),签定买卖合同后我付全款给出售方,中间方给盖章。大红本办理下来后过户。如果出售方到时三个月内不配合过户或出售方反悔不卖,属出售方违约,应按房屋成交价的双倍赔偿买方,现以按上述过程交易完毕。
请问,1。现在所有的手续在我这边,如果我不出面,卖方可否办大红本。
2。如果到时卖方违约,我是否可按双倍反还购房款的合同依据起诉,得到双倍房款, 此协议是否可约束住出售方,我的利益是否能得到合法保护。
中间方是我们的见证方,三方都以签字。确认成交。
急盼回复,祥情。成交款巨大,叩谢永明律师。
1、正常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持有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不能办理房产证。但不能排除例外情况的出现,例如对方有关系没有按程序办理,或证明自己资料丢失等方法。
2、房产转让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法律上转让是无效的。但起诉时已经取得房产证可以认定有效。
3、另外经济适用房上市最新规定必须年满5年,不过太原不知是否已经施行,请核实。
总之,你的交易因存在合同无效和到时政策不允许过户而存在较大风险。 本法律意见仅基于提供的相关材料,且仅供参考,如需进一步深入咨询,请来电或来当面咨询。
请问,1、办房产证时要提供什么手续。(丽华苑)。,办理房产证时房地局会通知我们什么呢。
2。房产转让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法律上转让是无效的。是不是就是说两年后取的房产证后,起诉时,合同就是有效的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3。存在合同无效和到时政策不允许过户而存在较大风险。那合同无效我能得到上面签到的违约后的赔尝吗?如果政策不许过户,但大红本确以办理下来,合同也是有效的吗
麻烦律师。 叩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