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律师你好,有个问题请教,去年我爱人单位集资建房,因为资金困难当时房子还没竣工也没征得我书面同意他就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而且房产证到现在还未办下来,竣工后房子钥匙已给了买方,对方正在装修,按道理单位公房不允许买卖,买方也知道这情况,而合同订立也非常简单,只约定一方违约要差价五倍赔偿,我想问此合同属不属于无效合同,那现在如果我(出卖方)想撤消合同,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约定的五倍赔偿的违约责任要不要我们承担!盼回复,谢谢!
根据相关规定,你们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中除了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外,其他约定无效,无效合同被撤消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所以,由此可知,您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无效,双方应当返还财产,并根据过错承担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
不过,您应当注意解决问题的程序,这关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