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台《太原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今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将“好差评”指标体系纳入太原市“一张网”考核,确定为“差评”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该《制度》称,此次“好差评”的评价范围包括全市各部门提供政务服务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点。政务服务机构根据评价主体办事渠道提供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两种方式。
“好差评”内容包括全市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等。评价内容分为评价等级和测评内容。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五星评价)、满意(四星评价)、基本满意(三星评价)、不满意(二星评价)、非常不满意(一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