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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积金相关问题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日期:2022/05/05  来源:山西房地产门户网

问题1:在外地购房能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吗?

答复: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称,购买异地住房不能在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自2018年8月16日起,我市已停止受理本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行政辖区范围外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有此需求的可向购买住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问题2:“按月冲还贷”业务如何办理?怎么使用?

答复:工作人员称,借款人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时,需通过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等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办理渠道进行申请。如夫妻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都签约了“按月冲还贷”业务,则先冲还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主借款人签约的“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这时开始冲还配偶账户余额,配偶账户余额不足后,配偶一方“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

问题3:灵活就业者缴存公积金可以市外买房吗?

答复: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属于试行性和探索性制度,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政策只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管理。

因此,目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只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不适用于本市以外的住房公积金使用,也不能向其他城市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问题4: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过程有何需要注意的?

答复:①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缴存职工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额存入还款账户内;若市民打算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需要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中签约“按月冲还贷”业务。

②缴存、贷款情况: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情况,可通过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中“跨省通办”模块找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业务,点击下载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来核查。

③贷款:如果网签合同上只有夫妻双方一人的名字,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的,即使一方的名字不在网签合同上,但是作为借款人仍需要提供相应资料。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买房时也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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