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适时正常开展业务。
通知提出,各级不动产登记窗口要按照当地的统一部署和本地疫情防控态势,适时正常开展业务,延期开展业务要发出延期通告。对群众急需办理的业务,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和服务时间,为群众办理业务。已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地区,要大力推行网上办理业务。
通知还要求,办公期间发现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