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惠企政策受益范围再拓宽 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山西新闻网 2022/10/21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10月20日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根据要求,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将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经办机构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要积极主动对接,分类做好服务保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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