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南格村征地补偿分配草案出炉!每亩16万元
2018/07/31
南格村2018年潇河产业园区征地补偿款分配草案
本次征地2851.84亩,每亩16万元,共456294400元,进账452700000元,未进账3594400元;本次每人先发放15万元,发放存单不发放现金。
南格村2018年潇河产业园区
征地补偿款分配草案
一、1958年前有户籍并延续至今在册的本村村民及子孙享受全成
1958年之后迁入本村的外来人ロ按五年一成分配。
二、本村女儿出嫁,户口在本村户籍一直未动的,享受全成,其子女按五成分配。
本村女儿出嫁,2017年1月3日前迁出又迁回的,按五年一成分配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2017年1月3日以后迁回的,享受1000元分配,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三、确定为上门女的,可受全成。(本条款指的是双女户、多女
户,只能确定一个上门女);
有儿有女的女婿,在2017年1月3日之前迁回的按五年一成。之后的不享受此次分配。
四、空挂户的不享受分配
五、在校大中专以上的学生享受本次分配的全成
本村子孙因上学户口迁出又迁回的:没有分配正式工作的,享受全成。(属于合同制的必须提供相关单位有效证明)
六、现役军人
1、义务兵及士官在服役期间享受全成
2、军官在服役期间(有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全成,其未随军家属(提供相关证明)享受同等待遇。
七,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
1、退体回村,享受国家待遇的,回村15年以内的,享受两成分配
回村15年以上的,享受三成分配。
2、下岗、单位倒闭,不享受国家待遇的,有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全成;无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八成,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3、户口未迁未出的。(有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全成。
4。户口迁出又迁回的(有土地经营权的)按八成分配。
八、特殊情况,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九、本次士地补偿分配方案户口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
附: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持有合法的《独生子女证》以及双女结扎的持证者,每户享受10000元(由村提留款中列支),本村按所征土地比例支付。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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