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得不了解的一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要交明白

山西市场导报  2019/04/12

【投诉回顾】薛先生住在太原平阳路某小区,2011年交房,欠缴2017年度2018年度的物业费,小区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未正常供热,且水、电全关闭。薛先生反映自已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没有入住,不应全额交物业费用及相水电费。薛先生与物业交涉一直无果,将此事反映到太原消协。接到投诉后,太原市消协与物业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经过沟通,该物业负责人表示薛先生应当按规定交齐2016年度期间相关的暖气费及查相关的物业费用之后,再按规定交齐2017年度的相关费用,今后只要不入住就可按30%交取暖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消协分析】《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支付物业费与提供物业服务是对等的,若小区物业按照约定实际提供了物业服务的话,那么此时即使业主房子不住,也是应当支付物业费的。而要是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的话,那么物管公司是有权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

【太原消协提示】空置房物业费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一些城市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拿到钥匙,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然而,如今随着有些新启用小区的空置房越来越多,一些空置房业主对全额交纳物业费的反映也越来越强烈。其实,未入住的消费者很多服务根本就没有享受到。当然,业主的房子毕竟在小区,物业公司也毕竟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服务,所以,房子即使长期空置,其业主也不能不交纳一定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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