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太原交警集中整治这些不良行为,小心被罚!
太原晚报 2019/05/17
交警集中整治“车窗抛物”
车窗抛物、随手乱扔垃圾……这些看似“平常”的举动,不仅污染城市环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会给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特别是后方车辆造成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车毁人亡”。
4月22日,太原市围绕《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联合执法以来,截至5月8日,交管部门共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381起。

图为交警向一违法骑电动车的驾驶人开出罚单。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窗抛物是一个很小的动作,却暗藏了巨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如果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的前风挡玻璃上,会使后方车辆驾驶人被动处于“盲驾”状态,或是后车为了躲避杂物突然采取急刹车、急转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处于高速行驶的状态,即使前车仅仅抛出一个小小的塑料瓶,通过空气的动能与惯性作用,也极可能会像一枚炸弹砸向后车,进而引发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前车抛出的是尖锐物品,除对后方车辆造成威胁外,还会对路边行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车窗抛物严重威胁到所有驾驶人、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或者乘坐车辆时,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4月22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启动了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
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全面启用城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路面巡逻警力、岗点警力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通过沿途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固定证据。以上违法行为一经取证并核实确认,交管部门将会对车窗抛物当事人进行依法查处。
太原交警提醒,杜绝车窗抛物,更重要的是需要人人自觉自律,行车时车主可以自备垃圾袋,下车后将垃圾袋扔到垃圾桶里,做到文明驾车和文明乘车。下一步,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打造文明交通,创建文明城市。
抓重点 攻难点 创亮点
晋源区整治多种市容顽疾
晋源区以创城“双月攻坚”行动为契机,先后开展“烟头革命”、占道经营“清零”等多种市容顽疾的集中整治,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各项工作。
双月攻坚期间,晋源区从屡禁不止的顽疾入手,创新举措,综合治理各种市容乱象:
一是实施“烟头革命”。该区先后采购300个灭烟器,主要分布在晋源新城、山西体育中心周边、晋祠景区周边、蒙山景区、义井地区等人流量大、果皮箱设置少的地段,有效减少烟头乱丢等不文明行为。同时,选定晋源新城中转站、义井环卫中转站、电厂中转站、晋祠环卫转运站等四个烟头回收点,定期回收困难人员捡拾的烟头,集中兑换处理。
二是开展占道经营“清零”行动。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以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公共场所及窗口单位周边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取缔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乱象3400余处,规范店外经营1400余处。三是整治违法小广告。该区建立违法小广告摸底整治督办制度,要求各街办、社区有关人员包村、包院、包路、包巷,开展违法小广告集中治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目前,累计出动人力1050余人次,清理小广告7000余处,2600余平方米。四是整治第五立面。以“二青会”比赛场馆周边、城市主干道两侧、风峪河和冶峪河沿线、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百村景区化”所涉村和高速路两侧可视范围等为重点区域,按照建筑立面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的原则,共整治第五立面33处、完成上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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