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二手房源成交后三日内须从网上撤除
太原新闻网 2020/09/07
“在网上看了一套房子,各方面都合适。我就和家人一起去找经纪人准备实地看房,结果被告知,我心仪的这套房子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现场看房。之后,经纪人开始忽悠我去看别的房源。后来发现,我看上的房子早就交易完毕了,这就是个假房源。”市民王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不少中介公司将已经交易的房子依然挂在网上,就是为了吸引购房者。今后,这种现象有望终结。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消息,机构自行发布、通过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被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根据要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查验房主资料、核验房源、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等,必须实名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同时机构自行发布、通过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据介绍,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我省数字房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中介机构和租赁当事人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多项服务。下一步,我省还将有相应惩罚措施相继出台,以进一步规范省内房产中介市场。
扫描上面二维码
手机看资讯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
获取楼盘信息
进群聊房
- 相关阅读
今日热点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