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因房产起纠纷 社区法律顾问帮助老人立遗嘱

太原新闻网  2024/03/30

儿子和女儿因房产问题产生纠纷,83岁的王大爷想把房子留给尚未结婚的儿子,于是找到属地坞城路东社区咨询。在社区干部帮助下,律师来到社区,见证了王大爷立遗嘱的过程,使老人放了心。

2月底,辖区居民王大爷找到社区干部,诉说了自己遇到的难处,希望得到帮助。老人讲述了事情经过:他与女儿长期存在矛盾互不来往,对方结婚自己也未参加,互相之间都耿耿于怀。现在自己年纪很大了,不得不考虑后事,他的想法是要将唯一的房产留给30多岁还未结婚的儿子,所以想趁着自己还能自理的时候,把这件事按照自己的意愿妥善处理好,但因为不懂操作流程,遂求助社区帮助。

针对此事,社区干部第一时间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前来为老人进行专业咨询和协助。了解清楚实际情况后,该法律顾问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依本身的自由意志对自有合法财产的继承事宜作出预先安排。经与老人认真协商反复确认,老人在律师见证下立了遗嘱,并录音录像进行存档备案。律师表示,以上行为都具有法律效力,王大爷化解了担忧,对大家深表谢意。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给出分析解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财富如何有序传承,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目前我国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才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所以,遗嘱人可依自身意愿,对自有合法财产的继承事宜作出预先安排。但是很多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遗嘱是临死之前才立,进而认为立遗嘱不吉利。这些错误观念导致很多家庭因为争夺遗产而矛盾重重,甚至自己的财产无法由子女全部继承。其实遗嘱只是一种对财产的提前安排,有了遗嘱,更有利于实现家庭财富的有序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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