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票简介: 《山西省合法煤炭销售票》制度是省人民政府1995年以来实施的一项整顿煤炭产运销秩序的管理制度。其目的是制止非法违法生产和超能力生产,建立健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加强全省煤炭产量的调控,规范全省煤炭生产经营活动,解决我省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生产、销售、运输、购买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均实行煤炭销售票制度。 煤炭销售票是合法煤矿按照每季度的需求申报数量,各县、市煤炭局确定申请数量,省煤炭局汇总各市的申请数量,按季印制,按月发放,按月核发。煤焦营业检查机构负责对公路运输煤炭的车辆检查、核收煤炭销售票(副券);通过铁路运输的煤炭,由铁路发运站(包括集运站、上煤站、储煤场)负责核收煤炭销售票(副券)。各级煤炭纠察队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到有关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查验、核收合法煤炭销售票(副券)。 煤炭销售票是山西省各个煤矿所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进行流通的合法通行证。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覆盖全省3500多座煤矿、1000多个煤焦营业检查站点和发运站点,覆盖全省的煤炭经营加工企业、煤炭用户单位和个人。 二、煤票的覆盖网络及发放数量: *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太原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临汾市、晋城市、运城市等各个市县。 *朔州、忻州、临汾地区//每季度各发行120多万张;吕梁、晋中地区//每季度各发放60多万张;大同、太原、晋城、阳泉地区//每季度发放30多万张;长治、运城地区//每季度发放15多万张;全省每季度累计发放630多万张。年均发行量近3000万张。 *煤炭销售票是全省3500多个煤矿所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进行流通的合法通行证。凡是生产、运输、销售煤炭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持有合法煤炭销售票。在我省交通系统逐步完善的条件下,在政府的大力监督管理下,在合法煤炭销售票制度的有效执行下,煤炭成功的运往全省各地及至全国。 三、煤票广告位的优势: A、直观性强,性价比高; B、流通量大,覆盖面广; C、宣传周期长,时效性久; D、监督措施强;发行有保障。 附注: 1、正、背版双面广告,单面广告报价是0.18元,按季度发行。 2、《山西合法煤炭销售票》分为壹吨、贰吨、五吨、拾吨、贰拾吨五种票面(其中贰拾吨票种为试行票种,有待于普及推广),实行按季度发行,全省十一个地、市(县)发放,每季度每种票面的发行量为150万张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