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放则放、应放尽放。”5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统一了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落户通道。
据了解,此次户籍政策的调整放宽,着眼于改革创新、立足于奋发有为、致力于人民福祉,主动求新、自我革命,不仅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而且是落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推出的实实在在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有利于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吸引各类人才来晋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山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调整放宽,能放则放、应放尽放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介绍,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城镇人口由2014年的1192.72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443.5万人,累计增加250.78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3.86%增长到40.85%,累计增长6.99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的增加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聚集,促进山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总的原则和要求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
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人口在城市落户,破除户籍迁移壁垒,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确保“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的实现。
降门槛、拓渠道,政策惠及5类人群
1、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山西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山西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山西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王延峰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在之前山西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调整放宽: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和办理居住证的限制,新增了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山西的情形,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或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市,进一步“降低门槛”和“拓宽渠道”。
符合落户条件的人群,这样办理落户手续
符合落户条件的当事人户口具体登记在什么地方?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介绍,符合落户规定的5类人群,只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在受理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当事人可选择将户口登记在本人所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社区(人才)集体户。
“目前已最大限度地调整放宽了落户限制,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均可对照不同的条件办理进城落户。”张立刚表示,结合此次户口迁移政策的调整放宽,公安机关将尽快调整优化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户政业务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并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手续,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便利感。